第十四章 举止怪异的大豺狗子(第一更)(新书求收藏求追读求推荐求宣传)_从整片东北林区开始赶山狩猎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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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十四章 举止怪异的大豺狗子(第一更)(新书求收藏求追读求推荐求宣传)

  林秀英睡前都会把衣服整理整理,叠起来放好。

  据她说针织的衣服不能挂,会变形,肩膀还会鼓包,穿出来可丑了。

  李小烽倒是无所谓,他回家以后只需要把衣服裤子袜子之类的脱下来丢一边儿就行,英子会该洗洗,该叠叠,该挂挂,都给他收拾好。

  以前习以为常,觉得没什么,直到他自己一个人生活后,才知道有林秀英在身边是一件多么幸福的事。

  叠衣服的时候,林秀英突然摸到兜里鼓鼓囊囊的。

  诧异的伸进去一掏,竟然掏出三块钱来。

  “你咋把钱放我兜里了?”

  林秀英把钱递给李小烽。

  “就是给你的。”

  “家里的饭油水不多,你想吃啥用啥,就去供销社买,花完了就跟我要。”

  李小烽笑眯眯的道。

  虽然他现在兜里一干二净的,但凭自己这身本事,供媳妇儿花销那还是轻轻松松的。

  “我没啥想买的。”

  “你天天在外面跑,干的那都是大事,兜里没钱哪儿行。”

  林秀英却摇摇头,又把三块钱放进李小烽兜里。

  “家里饭挺好的啊,我吃家里的饭就能吃饱,这个月胖了好几斤呢。”

  “你带回来的野猪肉,赶明儿我和妈拿到山泉里冲干净血,再拿回来用盐腌了,每天做饭切点儿,够咱全家人吃三四个月荤腥呢!怎么会没有油水。”

  李小烽闻言,心里真是又酸又涩又暖洋洋的。

  这年头能吃胖人那真是见了鬼了。

  媳妇儿这分明是不舍得花钱啊。

  就这区区三块钱,也是想着让他花。

  这种媳妇儿......真是打着灯笼都难找!

  后世那种环境就不提了。

  即便是在这个年代,像英子这样的女人,那也绝对是凤毛麟角!

  “真是个好媳妇儿!”

  “我这个做丈夫的得好好疼疼你!”

  李小烽怪笑着一个饿虎扑食,把正在脱衣服的林秀英背面朝上压在了身下。

  “啊~”

  一声惊叫,把在院子里东闻闻西闻闻的追风吓的腾的就跳了起来,警惕的东张西望。

  ……

  第二天一早,天才蒙蒙亮,李小烽就已经穿好了衣服,搓搓手,悄悄拉开了帘子。

  追风正威风凛凛的在院子里走来走去,悠闲的踱着步。

  李小烽满意的点了点头。

  曹家镇集市上的那个男人没有骗他,这只狗确实不一般。

  不仅仅是聪明,就连适应能力都这么强。

  昨天晚上在睡前,他特意去解开了狗绳,放这只狗在院子里自由活动。

  若是寻常的狗,初到陌生环境,要么躲起来,要么就使劲儿的嚎。

  但这只狗却不一样,不嚎不叫,而是在一晚上的时间里,完成了对周围环境的熟悉和确认。

  现在这番动作,已然是在巡视领地了。

  重新把帘子拉好,李小烽把手伸进英子的被窝里捞摸了两把,直到英子羞恼的醒过来,在他的胳膊上轻轻拧了几下,他才美滋滋的去洗脸,生火做饭。

  不是自己吃,他要做的,是狗饭。

  这个年代农村基本上是没有人会喂狗的。

  剩饭加点热汤水吃吧吃吧得了,顶天了加点吃剩的苞米糊糊。

  养猪的家里要稍好一点,会让狗和猪一起在食槽里吃。

  过分点的,家里小孩儿一拉屎,就会把养的狗子叫过来

  但一头猎犬想要养好,绝对是不能这样的。

  追风的肚子底下都没肉,只有薄薄的一层皮,肋骨印子都能看到,显然是一直以来的伙食都不咋地,得给它补补,把后天缺的尽量补回来。

  剁了一小块猪脊骨,熬到汤水沸腾,再丢块儿土豆进去,等到炖的软烂后全部捣成泥。

  李小烽又去厨房把昨天的剩饭拿出来,抓一大把苞米面儿一起倒进狗饭盆,随后切了薄薄一片野猪肉剁成碎末,个搅个搅,撒上点盐面儿,最后加水一冲,一大盆狗饭就做成了。

  李小烽看着这一盆狗饭直叹气。

  没办法,现在家里就这条件,只能先将就将就,等以后手头宽松了再改善吧。

  老妈林秀娥站在一边看的手都在哆嗦。

  造孽啊,人特么吃的都是苞米面儿糊糊汤,这狗吃的居然比人还精致!

  林秀娥有点控制不住的想要回屋拿鸡毛掸子去了。

  ……

  在老妈凶巴巴的目光中吃完早饭,李小烽拿了镰刀,迫不及待的带着追风就上了秃顶子山。

  豺群通常都在清晨和傍晚活动,去迟了怕是毛都看不到一根。

  一踏上山,追风就表现的异常活跃,和在家里的时候完全不同,兴奋的在山间小道上跑来跑去,这里闻闻那里嗅嗅,时不时还机警的抬起头,盯着某个方向猛看,似乎是听到了什么动静。

  李小烽看在眼里,对这条狗是越发满意。

  这就是天赋啊,不用人教,骨子里就带有那种有原始的狩猎欲望。

  更难得的是追风的注意力非常集中,没有出现被别的事情突然勾走注意力的情况。

  有的猎狗会在追兔子的时候猛跑一段儿停下来,扭头去追草里突然蹦出来的蚂蚱。

  这种就是典型的注意力不集中,追风身上完全没出现这种情况。

  一人一狗,沿着崎岖的山路蜿蜒而上,直往莽林子而去。

  李小烽没有枪,所以这次上山更多的是对追风狩猎能力的一次摸底,以及人与狗之间协同捕猎的初步磨合。

  至于豺,能不能找到其实都无所谓。

  这也是为什么他没有去牵追风,而是直接放开绳子让它跑的原因。

  到了半山腰时,李小烽就已经开始喘气了,腿上有些乏力。

  不过追风也带给了他更多的惊喜。

  猎狗上山,经常会出现太过兴奋以至于丢下主人四处乱跑的情况,虽然没一会儿就会折返回来,但就这么一小会儿,也许就会有意外发生。

  好的猎狗会在保持兴奋的同时不会距离主人太远,尤其是跑动的时候,时时刻刻都会注意主人的位置。

  李小烽就在追风身上观察到了这一点。

  每次它跑的稍远一些,就会立刻停下来回头找李小烽,直到李小烽跟上来以后,它才会继续跑动,相当有分寸。

  “这两块钱花的,真特娘值啊!”

  李小烽大口喘着粗气,心里高兴坏了。

  就在这时,一直跑在前方的追风突然停了下来,脑袋高高抬起,身体微微前倾低伏,一动不动,警惕的看向莽林子左边。

  “发现猎物了?”

  李小烽心头一震。

  这是猎狗发现猎物后的常见反应。

  好的猎狗或者有经验的猎狗,在发现猎物后是不会叫的,而是会先给出主人警示动作,以免惊扰到猎物。

  只有胆子小的猎狗,才会汪汪大叫。

  顺着追风紧盯着的方向看去,但见一头黄皮、黑尾、白腹的大豺,正在树林子底下使劲来回跳跃,还时不时扭过来朝追风所在的方向大声吠叫。

  那声音,竟然和狗叫声颇为相似。

  很显然,这只大豺早就已经发现了他俩的位置!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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