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六百一十五章【无敌主角,发挥特长】_现在我想做个好人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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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六百一十五章【无敌主角,发挥特长】

  梁坤在这部电影中完美的展现了暴力美学,动作设计很用心,无论枪战还是徒手格斗。

  约翰在夜总会打那个身高近两米的壮汉,动作就像灭霸打绿巨人,一套组合拳击晕,然后从楼上扔了下去。至于将来漫威拍《复仇者联盟3》用什么动作戏,那就不是梁坤需要考虑的事了。

  重赏之下必有勇夫,一个小有名气的男杀手接下了千万美元的悬赏,女杀手柏金斯的角色改没了。

  原版电影中,柏金斯在客房里和约翰单挑了几分钟,甚至还有“你就是个娘炮”这种台词,让“夜魔”的逼格一降再降。

  梁坤做导演,坚决不会让男主降逼格,他可以受伤,不可以输掉气势。

  他一有机会就会从各方面铺垫主角的强大。黑帮二当家曾问悬赏金会不会太高了?维果告诉他如果赏金不高,没有人会冒险去刺杀约翰-威克,再多的钱也得有命花才行。

  精英杀手虽然想过打破大陆酒店的规矩,却没能找到机会。他想狙击约翰,对方没有选靠窗的房间。他不可能进酒店刺杀约翰,即使成功了也会上酒店的黑名单。

  休息一晚,约翰设计抓了黑帮的二当家,问出了约瑟夫藏身的安全屋。

  为了活命,二当家只好出卖老板的儿子。约翰信守承诺没有杀他,让他转告维果,把悬赏撤销,他们的恩怨就算清了。

  其实恩怨怎么可能清得了?约翰为了引人出来,把维果的一些钱,艺术品,录音、勒索证据都给烧了。这些东西对维果来说非常重要,动摇了他的根基,他说什么都要和约翰拼命。

  原版电影也是这种“不死不休”的对立关系,基努竟然把维果给放走了,完全不合逻辑。梁坤魔改的版本,约翰放过二当家一马,是想激怒维果,引蛇出洞,斩草除根。

  如果对方藏起来的话,始终是一个隐患,约翰想拼个你死我活,反正他已经了无牵挂。

  约翰在仇人转移前去了安全屋,他算准了二当家不会打电话让约瑟夫逃走。如果是维果知道约翰发现了安全屋,一定会救儿子,这才符合逻辑。

  约瑟夫没能再次逃脱,被约翰打了一枪缓缓倒地。

  约翰从远处走过来的慢镜头,让梁坤更好的秀了身材。

  “那只不过是一只该死的……”约瑟夫牢骚还没发完,约翰就朝他脑袋上补了一枪。

  他一句废话都没有,爆头转身走人。

  电影院里有男观众为这个情节设计鼓掌。这部电影男主的最大特色,就是人狠话不多,他的内心想法都是通过眼神展现的。

  原版电影里维果完全可以一枪打死约翰,他就是死于话多。

  维果想要不择手段的为儿子报仇,原版他残忍的杀死了约翰的朋友,没吃士力架的玛丽莲-梦露。魔改的版本里,约翰是孤家寡人,老婆已经去世,毫无弱点。

  前面是主角追杀约瑟夫,最后变成了维果找人追杀主角。他把悬赏金提升到了1500万,但精英杀手在和约翰对抗后也被他干掉了。

  在平行世界,约翰破坏大陆酒店的规矩,在酒店内杀人,第三部悬赏才达到了1500万。

  梁坤把男主的悬赏金大幅提高了,否则配不上他的实力。三部电影里他杀了那么多人,很多龙套杀手拿着一把小手枪就敢前仆后继的找他麻烦,要不是悬赏太高就是他们脑残。

  第一部200万悬赏纯属搞笑,男主杀了维果一群手下,补偿金感觉都不只200万。最离谱的是,女杀手柏金斯刺杀约翰,说维果给她四个金币破坏大陆酒店的规矩。之前约翰在家找人收尸,给的金币都不只四个。

  魔改后梁坤压根没有提一个金币的价值是多少,如果是值50万的话就太扯淡了,那样收尸的团队明显是最有钱的。

  在被追杀的过程中,约翰也受了一点伤,为了救一个被卷进来的无辜小孩。

  他并不是一个没感情的人,所以他在不到30岁时就退出了,想过平凡人的生活。哪怕温斯顿想让他回去帮忙,他也拒绝了一次,结果被逼了回来。

  不过他也享受杀戮的滋味,杀人是他的本能。

  最后的大战,约翰把杀人技发挥到了极致,子弹打光了,捡别人的枪继续杀。他能把任何东西当成武器来使用,基努版约翰只是一个普通人,梁坤则是真正的“夜魔”。

  如果漫威那个号称“夜魔侠”的律师和约翰单挑,绝对是赢不了的。偏偏梁坤的动作戏看起来很真,反派并非都是傻子,只是拿他没办法。

  电影有很多广角长镜头,把整个战场拍进去。他不只是有功夫,还有战术。找掩护,射击杀人一气呵成。

  原版最后大战让维果和约翰强行五五开,严重减分。魔改版只剩下维果的时候,他用了激将法,说要和约翰单挑,赤手空拳,不用枪弹。

  约翰把枪扔在了地上,维果却抽出了一把刀来。这把刀比原版的匕首威力大多了,又粗又长,属于军用的匕首。

  维果连续刺了几刀没有伤到约翰,忽然没了力气。他的脖子上被插了一根铅笔,缓缓的坐在了地上。约翰早料到维果不会真的赤手空拳和他肉搏,但近身的情况下,就算对方有枪,赢的人也一定是他。

  “再见,维果。”留下这句话,约翰转身离开了。

  结局和原版一样,约翰闯进了一家宠物店,用缝合器自己缝合了伤口,还偷走了一条狗。

  妻子最初送的是比格犬,是一种很黏人的狗,寄托的是妻子对约翰的感情。结尾约翰领走的是比特犬,这种狗性情凶狠,被称为狗中第一猛犬,和他本身的个性合拍。这说明他已经想通了,决定找一个新的心灵寄托,即使只有自己一个人也要活下去。

  在影片的结尾还有彩蛋。

  有人听说约翰-威克重出江湖了,拿出了徽章想要找他帮忙。徽章就是一次性的卖身契,可以让杀手帮他一个忙而且不能拒绝,这预示着还有续集。

  电影结束,影院里的观众们纷纷鼓掌。

  这部电影的剧情非常简单,就是一个为狗子复仇的故事。这当然没什么深度,但是观众们看了以后都觉得特别爽。

  梁坤塑造了一个无敌的主角,但他又不是《赶尽杀绝》里“胡萝卜侠”或《撕裂的末日》里约翰-普雷斯顿那中无敌。那两人根本就是超能力,动作设计太扯淡了。

  梁坤用的是真功夫,无论射击方式还是徒手格斗,全是现实里能做出来的。哪怕他用铅笔杀人,现实里也有。铅笔杀是常规的士兵训练,特种兵肯定都会。

  他无论用哪种枪械,动作都无比专业,只是没有用实弹罢了。

  有很多电影的一个槽点就是子弹怎么着也打不完,这部电影处理的相当真实。约翰的子弹是有限的,换弹夹速度快是他的特点。

  最后大战有场戏三个人的手枪同时打光了子弹,一起换弹夹,约翰换弹夹速度惊人,干掉了两个敌人。这是原版第三部有的情节,梁坤移到了第一部来。

  续集有一群铁杆粉丝支持,票房差不了。万事开头难,第一部是必须成功的。梁坤要尽量让电影精彩,一些文青和不爽的内容去掉了。

  原版第一部的动作设计不如之后两部,过于追求真实,让男主角看起来并不是很强。反正后面都要加强实力,第一部直接拍强点就是了。

  主创们上台接受了采访,大家都挺兴奋,哪怕只是在本片中演配角的约瑟夫-摩根。他演了一个丑角也叫约瑟夫,但他相信这部电影会火,到时会有更多人认识他。

  他的野心不大,能稳定的有片子拍就心满意足。他在本片中演的不错,一开始很嚣张,后面各种怂,直到被杀。

  库尔特-拉塞尔、伊恩-麦柯肖恩同样满意自己的表演,表示这场戏很精彩。

  尤其伊恩演的温斯顿是酒店老板,这集戏份不多但还活着,只要有续集他肯定还会出演。他从没有拍过系列片,只要有续集,对他而言就是一次突破。

  梁坤谈了感想。“这是我拍戏拍的最过瘾的一回,我早就想拍这样一部电影了。”

  记者问:“那你为什么一开始不演动作片,连续几部戏都是文戏?”

  “文戏演的好的演员转型拍动作片比较容易,如果我一开始拍动作片红了,想转型难度会很大。观众们对我的印象也许就是打星,会忽略我的演技。我自认演技不错,不发挥特长也能红,所以现在才拍动作片。”

  记者问:“你在电影中的一些打斗非常猛,和你对戏的临时演员没事吧?”

  “他们没事,我控制了自己的力量,为了拍好这部电影,大家都非常努力。打戏是经过了复杂的配合拍出来的,我们选了最好的片段。”

  记者问:“你将来会拍续集吗?”

  “我想拍续集,脑子里已经有故事了。具体什么时候拍要看观众们的反应和我的档期。”梁坤微笑道。

  只要全球票房过亿,电影就一定有续集。看今天观众们的反应,梁坤坚信全球票房绝对不只一亿……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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