30、第 30 章_咸鱼穿进末世文[穿书]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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30、第 30 章

  翻了许久,还真被江妙妙翻到做馒头的教程。

  名字令她心动——零失败懒人馒头。

  零失败,懒人,正是她需要的。

  江妙妙兴致勃勃地看了起来,然而才看完准备材料那一行,就如同霜打的茄子似的,蔫儿了下来。

  准备材料:面粉500g,糖50g,酵母粉5g,泡打粉15g。

  面粉和糖她是有了,酵母粉泡打粉上哪儿找去?

  他们每次去超市,拿的都是有用的东西,没拿过这些杂七杂八的。

  江妙妙抱着一丝期望,去仓库里翻。结果让人失望,什么也没找到。

  没酵母就一定做不了馒头吗?

  她决定试试再说,按照教程上的步骤,省略发酵那一步,其他全按部就班地完成了。

  别墅里没有蒸笼和蒸架,她用两根筷子代替,横在锅里,上面放盘子,装着几个切得整整齐齐的小馒头。

  半小时后,电磁炉上冒起了热气。

  江妙妙满怀期待地揭开盖子,看了几眼皱起眉。

  馒头白白的没错,看起来也挺像样的,可是和记忆中不一样。

  印象里馒头放进去时很小,出锅时至少胀大两倍,摸起来又松又软,她的馒头放进去啥样出锅也啥样,除了蒸熟以外没什么变化。

  陆启明长了个狗鼻子,在楼上就闻到香味儿,问:

  “馒头做好了吗?给我尝尝。”

  江妙妙便拿了两个出来,给他端上去,喂到他嘴边。

  他咬了口气,咀嚼,撇嘴。

  江妙妙问:“怎么样?”

  “你还没吃?”

  “你是大功臣,最好的东西肯定先给你呀。”

  陆启明翻了个白眼,“我看你是想拿我试毒。”

  她的用意被戳穿,不好意思地笑笑。

  “味道到底怎么样?我做了大半天才做好的,桌上还有一堆没下锅蒸呢。”

  “你吃过面疙瘩吗?”

  “嗯。”

  “这就是个大号的面疙瘩,吃倒是能吃,就是粘牙,堵嗓子。”

  江妙妙闻言忍不住也尝了口,表情立刻变了。

  呸,什么馒头啊,难吃得要死。

  不松软就算了,味道还不好。

  忙了那么久就忙出这种玩意儿,过两天的饭菜依然没着落。

  她沮丧极了,捏着馒头靠在墙上不想动。

  生活太难了,呜呜。

  陆启明本来很嫌弃,看见她这幅模样,伸手去拿馒头。

  江妙妙瞥了他一眼。

  “你干嘛?”

  “吃饭,味道是奇怪了些,不过还挺合我胃口。”

  “真的?”

  她狐疑地看着他,只见对方一口接一口地吃,似乎真的在吃什么美味。

  陆启明这么给面子,她都不好意思了,赶紧抢回来,放在盘子里端起来说:

  “我拿去加工一下。”

  “怎么加工?”

  “放点油煎煎看。”

  她没把握能把它变好吃,但下限已经在这儿了,总不可能更糟糕。

  陆启明点点头,“好,等你回来。”

  江妙妙不想辜负他的期望,打起精神下楼继续忙活。

  陆启明仍然躺在卫生间的地板上,伤口痛得他动都没办法动。

  他想抽烟,可烟盒与打火机放在挺远的地方,伸长胳膊够了半天够不着。

  江肉肉从旁边经过。

  他喊道:“傻狗,过来。”

  傻狗白了他一眼,用屁股对着他,坐在旁边挠痒痒。

  陆启明气得要死,只好自力更生,使劲把手往前一伸,牵动伤口,痛得直吸凉气。

  江妙妙听见动静跑上楼,看着他问:

  “你乱动做什么?伤口还没好呢,不要命了?”

  “我想抽烟……”

  他没有底气,弱弱地说。

  “想抽烟跟我说啊。”

  她帮他把烟盒与打火机拿过来,点燃一根塞进他嘴里,想了想,将别墅里所有的烟与打火机都搬到他身边,还放了个碗当烟灰缸用,方便他随时都能想抽就抽。

  做完这些,江妙妙又去厨房忙活了。

  陆启明抽着烟,神气地冲江肉肉哼了声,想到江妙妙关心他的样子,心里美滋滋的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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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她总是嘴上说得冷酷,其实放心不下他,唠唠叨叨的,像个小媳妇。

  他无所事事地抽了三根烟,睡着了。

  醒来时闻到一阵香喷喷的味道,睁开眼睛,发现江妙妙就坐在旁边,正在喂江肉肉吃东西。

  那东西也不知道是什么,脆脆的,被狗牙齿咬得嘎嘣响。

  陆启明稍微一动,她立刻回头,脸上洋溢着笑容。

  “你醒啦?快尝尝。”

  不等他回答,一片硬邦邦的东西就塞进他嘴里。

  陆启明皱着眉,小心地咬了口。

  嘎嘣一声,满嘴酥脆油香,让几个月没怎么吃过油水的他为之惊艳。

  江妙妙观察着他的表情,问:“怎么样?好吃吗?”

  陆启明把没吃的半片从嘴里拿出来,看了看问:

  “这是刚才那玩意儿?”

  “是啊,我把它们切成小片,放在油锅里煎脆,出锅后又浇了点蜂蜜。味道不错吧?嘿嘿。”

  陆启明忍不住又咬了口。

  又甜又香,热量很高,给人满满的幸福感。

  江妙妙看他喜欢,把盘子端过来,放在二人中间。

  她下午没干别的,蒸馒头煎馒头,做出了几大盘。

  两人一狗拿这个当晚餐,又冲了点速溶奶茶,饱餐一顿,吃完舒服地躺在被子上。

  吃饱喝足,心情就好。

  心情一好,就觉得生活也不是那么难熬。

  他们静静地躺着,江肉肉打了个小喷嚏,江妙妙用脚尖挠了挠它的肚皮,软软的。

  光线又开始变暗,夜晚即将降临。

  她爬起来,接了盆热水帮陆启明擦身体,自己也去隔壁房间简单地洗了下,开始为夜晚做准备。

  喷消毒液,抹除他们生活的气息。

  关掉屋内一切有光有声音的电器,锁门堵门,封窗户。

  做完这些,她躲进被窝里,抱住陆启明,闭上眼睛,不去想屋外的事。

  丧尸可怕的叫声穿透墙壁,吵得他们无法安睡。

  半夜里陆启明发起高烧,身体剧烈颤抖。

  她给他喂了退烧药,用身体温暖他,紧紧抱着他不松手。

  对方烧得意识不清,嘴里模模糊糊地说着什么,脸埋在她胸口,呼出的气息非常灼热。

  不知过了多久,他安静下去。

  江妙妙松口气,用毛巾擦擦他汗湿的头发,很快睡着了。

  早上六点,阳光重回大地。

  陆启明睁开眼睛,看着天花板咂巴了两下嘴,神清气爽。

  腿还是动不了,但不影响他自恋。

  他只穿着一条大裤衩,金鸡独立地从江妙妙身边绕过去,来到洗手台前。

  镜子里映出他几天没好好收拾的脸,肤色苍白胡茬多,看起来就像个流浪汉。

  他刷了牙,拿起自己的宝贝,在下巴上刮来刮去。

  江妙妙被一阵嗡嗡声吵醒,还以为有蜜蜂进屋了,睁眼一看,陆启明正在身残志坚地刮胡子。

  她惊道:“你怎么站起来了?”

  陆启明单手撑着洗手台,看着镜子里的自己说:

  “再不起来,我这张脸不知道要被你糟蹋成什么样。”

  江妙妙喊冤:“我哪儿有糟蹋你?明明照顾得尽心尽力。”

  “是吗?”他冲角落里的脸盆抬抬下巴,“那里面的毛巾是你昨晚给我擦脸用的,没记错的话,之前你一直用它擦桌子来着。”

  江妙妙脸一红,“当时天太黑,我没看清楚,又不是故意的。”

  陆启明没跟她计较,一来伤口太痛,不想说话。

  二来……昨天她一个人干了很多活,忙得晕头转向,估计实在是顾不上了。

  江妙妙自己从来没受过那么严重的伤,总感觉一不留神他就会死。

  为了让自己唯一的同伴继续活着,她等他刮完胡子就赶紧扶他回去躺下,叮嘱道:

  “在伤势彻底痊愈之前,你不许乱动。”

  肚子都破了口子啊,一动,肠子流出来怎么办?总不能徒手塞回去。

  陆启明倒跟个没事人似的,还有心思开玩笑。

  “那要是丧尸来了,你冲过去跟它们拼吗?”

  江妙妙摇头。

  “不拼,我又不是你,强得跟蟑螂一样,我冲上去是送死。”

  “你还挺有自知之明。”

  “要是丧尸真的进来了,我就一把火把这栋房子烧掉,跟它们同归于尽!”

  陆启明打了个哆嗦,“大姐,你悠着点儿,别丧尸没咬死我,反倒被你烧死了,那多冤。”

  江妙妙白了他一眼,往他身下趴。

  他吓了一跳,连忙捂住裤衩。

  “你要做什么?”

  她更加无语了。

  “我还能做什么?看看你的伤。”

  “哦,你看你看。”

  他大方地伸出腿,江妙妙从脚踝看到大腿。

  腿真是一条好腿,要长度有长度,要线条有线条。

  但是伤口太大,缝合用的棉线被鲜血浸成深红色,犹如一条丑陋的大蜈蚣,趴在他脚上。

  她抿着嘴唇抬头,轻声问:“疼吗?”

  陆启明可怜兮兮地点头。

  ……傻子。

  她腹诽一句,恹恹地站起身,“我去做早饭了。”

  他伤得这么厉害,要多补充营养,否则伤口好不起来。

  江妙妙找出家里所有能吃的东西,摆在桌上,绞尽脑汁做一顿能入口的饭。

  巧妇尚且难为无米之炊,何况她这个小白。

  江妙妙切了几根火腿肠,抬起头望向窗外,叹出一口长气。

  窗户用纸糊住了,她看不到外面的景象,但是能想象得到。

  几百米外就有房子,骑自行车骑个十分钟就能看到便利店。

  要是再骑远一些,可以去超市。

  方圆几里地的超市都被他们搜罗过,好吃的早就搬回家吃了,但剩下的那些也比家里寥寥无几的存活好得多,至少能吃饱。

  对了,路边的桃子也成熟了吧?

  她好想出去!!!

  江妙妙走到门边,心里有股冲动,想不顾一切地冲出去,搬几箱食物回来。

  她悄悄把门打开一条缝,院子里刚好进来两个丧尸。

  走路速度比之前快多了,宛如森林里觅食的野兽,只等着猎物出现。

  她放弃出门的打算,锁上门,老老实实回去煎馒头。

  蜂蜜味的吃多了腻,她发挥想象力,做了些椒盐味的,陆启明也很喜欢吃。

  两人吃光存货,靠各种口味的馒头活了一礼拜,很快面袋也见底了。

  零食彻底吃完,手里头只剩下米、挂面。

  难道接下来只能喝白粥吃清水煮面?

  她想想都没胃口。

  吃午饭时,陆启明忽然说:

  “我的伤好得差不多了。”

  江妙妙惊讶地问:“真的?”

  他扶着墙站起来,跛着脚走了两步。

  “你看,给我根拐杖,我都能跑。”

  “……得了吧,就你这速度,老老实实躺着别作妖,不然摔了我还得去扶你。”

  陆启明表情难得严肃起来。

  “现在不是以前,丧尸越来越厉害,我们再不抓紧时间,就连最后的机会也没有了。”

  江妙妙愣了愣,“我们还有机会?”

  “你记得去超市的路上有栋世贸大厦吗?”

  “嗯。”

  “我进去看过,底下有个金库,很结实,材料都是防弹的,完全能抵挡丧尸的攻击。之前动乱的时候,应该有人去那里拿过东西,门是打开的,我们可以住进去躲一阵子,比这里安全多了。”

  “那吃的怎么办?丧尸进不去,我们也出不来啊。”

  陆启明早就计划好了。

  “金库门外有消防通道,可以直达第二十层的山姆会员超市,里面的食物很充足,我们至少能吃半年。”

  江妙妙听得心里一喜,但随即意识到一个问题。

  “大厦里十有□□有丧尸,我们没办法进出自如吧?”

  陆启明点头。

  “当然,但是无论如何,比我们在这里坐以待毙强得多,不是吗?”

  “强是强,可是……”

  她咬着嘴唇,不知道该不该说实话。

  她不想出去。

  去外面可能拿到食物,也可能死,留在别墅起码目前还活着。

  就算他们侥幸安全的抵达金库,可在金库里真的会比现在活得好吗?

  屋子里的家具、家电、窗帘、锅碗瓢盆,都是他们一点点辛辛苦苦地搬回来的,好不容易才把一个空房子变成如今像样的家,她舍不得离开这里。

  到了金库,用电怎么办?上厕所怎么办?做饭、喝水怎么办?

  都是问题。

  但她更不能拖陆启明的后腿,对方九死一生才活下来,肯定想继续活下去的。

  江妙妙想了会儿说:“你的伤太严重了,再养两天,我们就出发,好吗?”

  陆启明一眼看穿了她。

  “你不想走是不是?”

  她低着头不说话。

  他单腿跳过去抱住她。

  “我知道你很害怕,我也怕,但是人活着就不能放弃。咱俩一起努力,对了,还有你的傻狗,搞不好真的能冲出重围活下来。实在不行的话,我身上带着刀,到时就给咱们仨一个痛快。”

  江妙妙抬头,“可是你要去找你的朋友啊。”

  他轻笑,揉揉她好几天没功夫洗的头发。

  “你就是我朋友,你在我身边,我找谁去?”

  江妙妙感觉身体里有股浪潮,轻一下重一下地拍打她的心脏,让她忍不住回抱住他,坚定地说:

  “好,明天我们一起走。”

  两人分开,赶在天黑前,为明天搬家做准备。

  体力有限,他们带不了太多东西,只能挑重要的拿。

  手机、kindle,充饱电带上,这是他们的精神食粮。

  电脑太重,不要了,家电、家具根本搬不动,只能舍弃。

  陆启明的烟要带走,这是他命根子。

  锅碗瓢盆没什么好带的,被子也拿不了。

  药物很珍贵,还有没吃完的馒头片,到那边都用得着。

  衣服不要了,内裤必须有。

  至于洗发水沐浴露什么的……以后就算活下来,说不定也没机会用了。

  江妙妙想到自己即将过上曾经最不想过的艰苦生活,不由得一阵苦笑。

  陆启明单腿跳下楼梯,丢给她一个小纸箱。

  “喏,你的宝贝。”

  她打开,里面是姨妈巾、面霜、钻石首饰,以及存着av的u盘。

  “额……这些就不用了吧。”

  “带上。”陆启明说:“反正也没多少东西。”

  她点点头,找来两个塑料袋把东西全部装好。

  这就是他们未来全部的家当了。

  夜幕即将降临,两人吃了点酱油拌米饭,早早躲进卫生间,心惊肉跳地度过了一夜。

  他们选择在中午阳光最强烈时出发,那时外面的丧尸最少,生存几率最大。

  但光这样还不够,陆启明找来一条毛巾,拿起刀要往手上割。

  江妙妙连忙拦住他。

  “你要干嘛?”

  “放点血,吸引丧尸,省得一出门就全部围过来。”

  “可你都伤成这样了还……你割我的吧!”

  她硬着头皮伸出手,摆在他刀前。

  陆启明诧异,“你不怕痛?”

  怕啊,她切菜切到手都疼得哭爹喊娘,直接用刀放血,怎么可能不怕?

  但陆启明伤得那么严重,没道理还放他的血,她总得做点贡献。

  “来吧!”江妙妙咬紧牙关闭着眼睛说。

  陆启明确实没有多余的体力了,捧起她纤细的手轻轻划了一刀。

  鲜血滴进毛巾里,洇开,将其染得鲜红。

  江妙妙痛得直发抖,陆启明摸摸她的头,拿着毛巾准备上楼顶去。

  “我来吧,你脚不方便。”

  她简单地处理了下伤口,便抢走毛巾去楼顶。

  楼顶有个小天窗,爬出去就能看到太阳能板。

  江妙妙怕被丧尸发现,不敢露出太多,只探了个脑袋出去。

  正准备扔时,发现不对劲。

  丧尸哪儿去了?

  小区里空空如也,除了先前被啃光的白骨外,竟然一个丧尸都没有!

  她赶紧下楼告诉陆启明。

  后者闻言也无法理解,单脚跳着随她上楼顶,二人趴在天窗旁看了半天,目光搜索过所有能看见的地方,最后确认——真的没有丧尸了。

  “我的天啊,它们去哪儿了?”

  江妙妙喃喃道。

  本来应该是好事的,可是太反常,搞得她更加心慌。

  陆启明眯着眼睛眺望远方,目光如炬。

  “莫非城市里有其他人,所以它们都聚集到哪里了?”

  “有可能……”

  她还在想丧尸的事,对方忽然拍拍她的手。

  “别想了,快行动,等它们回来就不好走了。”

  “我们还要走?”

  “不然呢?留在这里挨饿?”

  “……好吧。”

  江妙妙把染血的毛巾往外一扔,扶着陆启明,提着那两袋东西,穿好防护服背上电锯,给狗系上牵引绳,朝世贸大厦进发。

  由于陆启明的脚受伤了,没法骑车,她又载不动他,于是两人舍弃自行车走着去。

  路上连丧尸的影子都没看到,让人毛骨悚然,总感觉有什么巨大的危险在前方等着他们。

  二人一狗行进速度缓慢,短短一段路走了将近一个小时,终于抵达世贸大厦。

  这栋大楼足有八十多层,是城市里知名的地标。

  如今荒废了小半年,门外的空地上长出杂草,许多玻璃无人维护,在风雨飘摇中碎裂,露出黑漆漆的窗口,显现出破败的景象。

  二人走进大门,一边警惕丧尸攻击,一边在偌大的建筑里穿梭,寻找陆启明所说的金库。

  “肉肉,跟紧点。”

  江肉肉喜欢到处乱闻,江妙妙要扶陆启明,没法儿抱它,只好拽了拽手里的绳子,催它跟上,说话的声音在大堂回荡。

  “到了,就是这里。”

  陆启明指着前方说。

  江妙妙抬头一看,距离不到十米的地方有个消防通道。

  门是敞开的,被穿堂风吹得不停摇,摇到人心慌。

  里面没有灯,黑得要命,又窄。

  万一有丧尸冲出来,他们无路可逃。

  江妙妙掐了把大腿,硬着头皮往前走。

  陆启明忽然停下脚步,望着外面。

  “怎么了?”

  她问。

  “下雨了。”

  雨点落在地面上,留下一个个深色的小圆点。

  干燥的城市很快变得湿润,天色也阴沉下来。

  江妙妙第一反应是下雨了,他们的太阳能电板充不了电,要省着点用电。

  但随即就反应过来,他们已经不用再回家了。

  这里就是他们的新家。

  二人下到负一楼,找到金库,期间仍然没有遇到丧尸。

  陆启明拿着手电筒,找到金库大门,门锁肉眼可见被损坏了,估计是丧尸爆发时,有人趁乱干的。

  他们蹑手蹑脚地走进去,借助手电筒的光线,看清里面的全貌。

  金库不大,顶多二十个平方,像个小小的房间。

  四面都是金属墙壁,看起来牢固极了。

  顶上一圈窄窄的通风口,地上排列着货架。

  货架上的钞票早已被人拿走,地上散落着几张粉色大钞。

  陆启明把门关上,用货架顶住,松了口气。

  “先休息会儿吧。”

  两人席地而坐,陆启明因为走路太远,伤口痛得厉害,摸出根烟抽。

  江妙妙回想一路上的安静,总感觉不可思议。

  “它们会不会进化出智商了,准备躲起来埋伏我们?”

  “那么多丧尸,埋伏两个加起来也不到三百斤的人,至于么?别想了,该来的总会来,不该来的,等也等不到。”

  陆启明安慰她,她想想也是,把那些乱七八糟的念头抛之脑后,拿着手电筒查看金库里的环境。

  江肉肉站在角落里,抬起后腿冲墙上撒尿。

  她呀了声,想说别在屋子里撒,可是想了想,也只能在里面撒,去外面太危险。

  人生中第一次到金库,还是有些小激动的。

  江妙妙专心查看,满心期待着发现宝藏,比如金条什么的,死前满足一把她的暴富愿望。

  可惜一圈看下来,什么收获都没有。

  她累了,回到陆启明身边,靠在他肩上。

  陆启明掐灭烟头,低声说:

  “休息一晚上,明天看看情况,如果丧尸还没出现,我们就去楼上拿吃的。”

  “嗯。”

  江妙妙打开装馒头片的袋子,与他们分吃。

  吃完都闭着眼睛休息,期间陆启明也去角落里撒了泡尿。

  江妙妙开始怀念别墅里的生活,有水有电,有马桶有锅,有床有被子,多么惬意舒适的生活啊。

  这里什么都没有。

  为什么她的好日子总是过不久呢?

  唉。

  半夜里,江妙妙莫名感觉屁股凉凉的,被惊醒。

  伸手一摸,巴掌上全是水。

  自己尿裤子了?不可能啊。

  她打开手电筒仔细查看,吓了一跳,用力推陆启明。

  “醒醒!快醒醒!这房间怎么漏水啊?”

  都快浸到脚踝了!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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