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165页_王爷,王妃说此生不复相见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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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165页

  他个子比叶楚颜高,这样环着叶楚颜,刚好将下巴直接搁在了她的头顶上。

  朕从不为任何人作画,你是第一个,也是唯一一个。

  喜欢吗?

  叶楚颜扯了扯嘴角,收回自己的神思。

  不喜欢

  蒹葭苑的那几幅画一看就是在高处偷窥所画。

  原来,从那个时候开始,那晟就派人在偷窥自己了,这事光想想就让人心里发毛。

  正常的姑娘,没人会喜欢这种画。

  你以为朕囚禁你,只是因为想要驯服和霸占你?

  朕说了,朕喜欢你,你是朕深爱之人。

  叶楚颜:

  变态的偷窥是喜欢?

  你想知道,朕为何天生重瞳吗?

  叶楚颜不知道为何那晟提起这个,蹙眉想了一下,她在大丰的时候,曾经听说过,那晟是宫里的一个贱婢所生,具体倒不是很清楚。

  她的直觉告诉自己,那晟的重瞳里,一定藏着一个惊天秘密。

  为何?

  那晟顿了一下,似乎在沉思。

  过了好一会儿才开口。

  转日族的人只有与骨血至亲之人结合,才能生下正常的后代。否则,生下的孩子会天生异类。

  我的母妃不愿意与她兄长结合,千方百计从转日族逃了出来,因缘巧合之下进了北荣皇宫,被那向天看中后霸占了。

  那向天见我母妃怀孕,便册封她成为一个小小的宝林。

  我出生后,果然是个异类。天生异色重瞳,不能正常领会七情六欲,更不懂情爱为何物。

  宫里人见到我的重瞳,视我为鬼怪。那向天也厌恶我,将母妃和我一起打入了冷宫,任由我们自生自灭。

  在冷宫里,我的母妃对我极好,只要有一口吃的,她都会先给我。

  在我五岁那年,她冲撞了那向天的一个宠妃,被那向天当场下令打死了。

  看到她死在我面前,我哭不出来。我知道我应该伤心,可是我不懂伤心是什么。

  我只羡慕那向天可以随意杀人的权利。

  于是,我自请入军营,在边疆历经九死一生,终于掌控了边疆的所有兵马大权。

  最终带兵杀回皇宫,登上了帝位,将一切握在掌心,踩在脚下。

  那向天并非暴毙,而是我亲手毒杀的。

  那晟的这番话,让叶楚颜瞠目结舌。

  她猜到了那晟不懂七情六欲,没有共情,完全没想到会是这个原因。

  那晟不光杀了自己的兄长太子,还杀了亲生父亲!

  他居然杀父弑兄!

  这何止无情,简直毫无人性。

  她在震惊之余,很快捕捉到一个重要信息,那晟是转日族的后代!

  那你移魂术

  她有些语无伦次。

  她想问那晟是不是也会移魂术,是不是可以长生不老?

  那晟似乎明白了叶楚颜的意思,轻笑了两下。

  转日族的人永远无法为自己族人移魂,而且只有纯正的转日族后代,才能学会移魂之术。

  那日为你移魂的,是转日族最后一个会移魂术的人。

  移魂之术是邪术,施术之人第二日必死无疑。他死以后,这世上再无移魂术。

  叶楚颜钉在原地,许久才消化这个消息。

  你为何她居然不知道该怎么继续问,那晟为何要告诉自己这一切。

  这些事情太过于诡密。

  诡密到若不是她亲身经历,无论如何也不相信,世上真的有转日族,真的有移魂术。

  而那晟,居然是转日族的后人。

  让叶楚颜觉得诡密之事还没结束,因为那晟还在继续低声诉说。

  朕早已记不清母妃的长相,只记得她右脚踝有颗红痣。

  当朕在山洞里看到你右脚踝的红痣之时,朕认为,朕长大了应该娶你为妻。

  这世上若是有人配得到朕的爱,那就是你。

  所以,你的确是朕唯一喜欢和深爱之人。

  叶楚颜整个人如被五雷轰顶一般。

  心中如油盐酱醋倒在了一起,味道复杂。

  打死她都不敢想,那晟真的「喜欢」自己。

  这种喜欢,是看到自己脚上红痣后,他强行定义的喜欢。

  他不懂情爱,所以他表达喜欢和爱的方式,便是用最拿手的驯服手段来实现。

  过程惊悚到让人崩溃。

  这个突如其来的告白和真相,比移魂术还让人觉得魔幻。

  所以,你刚登基就去大丰。

  在宫宴上用荔城换我赤足舞剑,只是为了看我脚上的红痣,确认我就是当年被你拖入山洞的人?

  叶楚颜一语中的,那晟很满意。

  他在叶楚颜的耳尖上轻啄了一下。

  果然,只有你这般聪慧的女子才能配得上朕。

  裴修衍那蠢货连你的名声誉都维护不了,朕却用了北荣的疆土城池为代价来寻你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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